3月12日,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李静仁在茅台会议中心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,集中审议《茅台集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》《子公司监事会(监事)管理办法》《茅台集团工程造价管理办法》等内部管理制度。
茅台集团领导杨建军、卓玛才让、杨代永、刘大能、段建桦、王莉、万波,茅台酒股份公司领导出席会议。
会议指出,制度是茅台集团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,实现规范化、标准化管理的必要前提。各项管理办法在修订过程中,经过了认真讨论和详细论证,借鉴了其他企业的成功经验,也结合了茅台当前发展实际,对规范集团管理有重要意义。
会议强调,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会议要求,对各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;强化部门沟通协作,进行制度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;进一步理顺制度评审程序,依法依规对各项制度进行评审;确保制度落实落地,得到有效实施。
此次会议审议的各项制度涉及环境保护、工程投资、法人治理、生产经营等多个方面。其中,《茅台集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集团及各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职责;《茅台集团工程造价管理办法》明确了工程项目投资审核权限,优化了审核流程,强化了监管力度;《子公司监事会(监事)管理办法》明确了子公司监事权责,规范了子公司监事会运作,优化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;此外,会议还审议通过了《股份公司预算管理办法》,在集团预算管理试行并取得良好成效后,股份公司将组织实施,以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,防范经营风险,确保实现经营目标。
茅台集团及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、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。(来源:茅台集团)